专访郑若骅:香港应利用普通法优势 助力国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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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按】
香港特区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为香港为国家谋福祉,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一直在思考并付诸行动的议题。如今,随着《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的落地,郑若骅认为,香港法律界迎来更多新机遇。
9月11日,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秦玥在香港,围绕《前海方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年轻法律界人才培养交流、香港司法制度、香港未来三场关键选举等一系列问题,采访了郑若骅。此次专访持续近1小时,干货满满,为飨读者,直新闻将专访实录分为(上)(下)两期。而(上)期的关键词,就是《前海方案》。
扩区前的前海,已吸引了11500间港资企业进驻;而扩区后的前海,毫无疑问将吸引更多港资企业。范围大了,企业多了,用到香港法律服务的机会自然也多了。
郑若骅认为,前海扩区无疑将为香港法律界提供更多机遇,而她最关心的有五点:一是探索完善“港资港法港仲裁”机制,二是建立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三是深化改革“合伙联营”机制,四是支持鼓励设立代表机构,五是共同开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业务。“这些是我们在这次‘前海方案’中可以好好探讨的”,郑若骅表示这些探索不仅有利于香港法律界,也有利于深圳、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
事实上,就在《前海方案》颁布的同一天,深港两地也签署了4份新的合作协议,其中就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提到深港这两座在仲裁领域取得良好发展的城市,郑若骅认为,所谓的竞争“永远都是好的”,因为竞争意味着互相学习,意味着多一种选择,而这也恰恰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有一句俗话是‘做大这个饼’。”郑若骅笑言,“我们其实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希望大湾区发展得好的时候,为整个区的商业活动提供很好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保障。”
谈及香港的法律界人才如何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郑若骅直言:“应该好好利用香港普通法的机制,助力国家参与一些国际公约的磋商,或者一些法规的勾画。”在郑若骅看来,当国家进行相关工作时,理想的状态就是能够拿到普通法和成文法的意见,这样才能让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国际舞台上善用法治,做到最好。
本次郑若骅专访,是直新闻推出的《新使命大未来——港澳名人系列访谈》其中之一。郑若骅专访实录的(下)篇也将于明日推出。您还可以直接下拉至文末,观看9月11日于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播出的专访视频片段。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中央日前出台《前海方案》后,香港律政司的跟进工作有哪些?我们知道一般就重大决策律政司会成立专责小组,有没有围绕《前海方案》也成立一个小组?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关于前海,我们是有一些想法和计划的。现在因为香港要进行首场选委会选举了,等选举完成之后,我们会邀请三十位被选举出来的委员,跟他们聊一下,看看大家有什么意见。我们不要称为宣讲会,我希望有比较深入一点的讨论,里面的条文我们究竟如何去做?因为我想意见要深入一点,不是泛泛地谈。譬如我在网志上写了“港资港法港仲裁”机制,我们究竟该如何去理解、实际上又该如何操作?我觉得我们是要深入一点谈的。我们暂时还没有一个小组,但是不排除(未来会有)。因为我很想跟我们业界的代表谈一谈之后,再想想下一步具体如何做,所以不排除。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司长,您7月底上京会见各个部门部委,当时有谈到关于深港下一步法律合作衔接这方面的内容吗?
郑若骅:我们跟中央的具体沟通就不特别公开了,但是我们很清楚知道,中央一直很支持香港,尤其是法律界的发展,所以无论是跟在北京的中央领导,或者是我们对口的单位,还有在大湾区,我们也跟广东司法厅和澳门的相关部门都保持沟通,希望在大湾区那里做得好。我们有一个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的联席会议,通过这个联席会议,我们沟通多了,知道大家朝着什么方向一起发展。其实中央给我们的支持是很清晰的,他们也跟我们说得很清晰。譬如在香港普通法的范围,如何支持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在基本法“两制”里面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这些其实对我们的支持是非常大和非常清晰的。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前海已经发展十余年了,其实10年前香港法律界就已经有声音和各种方案说要和前海多一些合作。现在看这份《前海方案》,您觉得给香港法律界提供了哪些和以往不同的新机遇?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正如你所说,前海在很早之前已经发展了。去年有一个全面服务计划,已经是为香港的法律界提供了一些机遇。但是这次前海的范围比起它原来的范围大了8倍,所以你会看到机遇也大了很多。在以前的前海范围,我们大概有11500间港资企业。未来范围大了,包括以前在深圳南山等地方,其实我们期许香港的企业会更加多,用到香港律师服务的机会也高了,如果能够用到香港法律会是很好的。所以我最注意的第一点,是在《前海方案》里说到完善这一个机制,即是我简单将它称为“港资港法港仲裁”的机制。最重要的是可以用香港的法律,还可以就一些争议在香港做仲裁,所以这一点我觉得是一个突破的机遇,而且范围会大了很多。
第二点,我也觉得是很重要的突破,譬如提到如何去建立一些新机制促成我们的司法协助的安排。我们已经有一个是在做、也都知道是行得通的,譬如我们的仲裁保全措施。但是更重要的,特别是对深圳来说,是破产和债务重组的确认和互认的安排。这个安排在今年5月签了,现在已经有一个案件是使用了这个机制。所以其实我们如何在这个机制上确保司法协助能够很顺畅地去做?这个在现时已经可以探讨。但当在香港和前海,深港关系更密切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去探讨更多的东西,比如在司法程序方面有没有一些可以更加简化,能够更方便两地企业(的措施)。
第三点,我又觉得特别关照我们香港,促进我们香港与内地在前海法律界的发展,就是“合伙联营”,我们和整个广东省有一个“合伙联营”,在《前海方案》就特别提到。所以要看看有哪些改革是可以做的。“合伙联营”现在有一些规限,会不会在前海可以探讨出一个更好的方案,令更多香港律师事务所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可以合作一起为前海、甚至整个大湾区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点也配合到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刚刚在9月9日也做了一个宣讲会,就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执业考试。香港律师可以考取大湾区执业资格、配合现在的《前海方案》,尤其是在“合伙联营”上有什么改革,我们可以好好探讨。
我举个例子,譬如投资额是不是可以调整、在前海那里尝试一下?譬如在业界的执业保险,有没有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呢?税务又有没有一些特别要处理的问题?譬如香港的大律师,大律师是“个体户”,他应该如何操作呢?虽然他不是“合伙联营”,但作为一名大律师,跟内地的律师事务所在税务或者其他的东西改如何安排呢?这些我都觉得是要探讨和改革的,而这个也是香港法律界非常大的机遇。
还有一个我们要留意到,(《前海方案》)鼓励更多的香港机构可以在前海设立。我们已经有三个机构、两个仲裁中心,包括一个大律师事务所。我们希望这一个动作能够落实,实地去做,令我们真真正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所以这几个在《前海方案》都是很清晰的,我们也觉得未来是对香港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另外一个,我概括来说就是大家如何共同发展争议解决业务?包括好几个措施。譬如其中一个提到,香港是法律查明的机制,香港的专家如何更加配合在前海的法律查明机制呢?因为这一个其实在前海发展的时间比较长,也都是比较清晰的,有好的经验。香港法律界如何更加融入到这个机制里面,大家互补,然后双赢?
另外我也知道,譬如深圳一直积极地研究有没有一些独立但又比较方便企业使用的类似“一站式”的机制,像是在诉讼、仲裁、调解方面,如何结合之余,也都有独立性去处理不同的案件呢?这个我觉得我们可以参考中国国际商事法院,即是Chines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他们的经验其实是比较“一站式”的。所以有一个争议的时候,是调解还是仲裁,还是使用司法程序去做诉讼呢?其实这个我们是可以在这次的《前海方案》中好好探讨的,跟深圳再去探讨一下的。所以其实这个机遇是非常之大,也都可以将香港的法律服务业、解决争议的经验和前海一起分享,希望也都是能够有利大湾区的发展。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您刚才说到的“合伙联营”,我们都知道发展空间很大,但是也存在比如两边监管不同的情况,香港是自我监管,内地是司法行政机关加上律师协会进行监管,如果是在前海,有可能商讨出新的监管机制吗?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你这个问题说得很好。但是如果我们在“合伙联营”的机制上面,我的理解它都是属于在司法部的安排之下去做一个这样的突破。所以监管机制,我想对律师事务所来说,我们一定要符合内地,也都要符合前海机制。但是恰恰正如你所说,因为它是“合伙联营”,香港的“所”和内地的“所”,在实际上,譬如它的保险、它的执业时期应该如何去安排呢?又或者在税务上面有一些什么事情需要注意的呢?这个绝对需要去探讨。你提到可能我们在某一些类似执业细则、在操守细则上有不同,这些都是需要磨合的。
其实我们都会考虑在刚才我提到的粤港澳大湾区联席会议,可以有一个更大范围的大湾区的探讨,但是我也希望特别跟前海可以深入地去探讨。如果在前海那里做一个“合伙联营”,有一些什么方面我们可以很具体地拿出来讨论。所以我觉得是需要研究,去讨论,之后落实的。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您提到“港资港法港仲裁”,我们知道香港的仲裁世界知名,不过现在包括新加坡、上海、深圳等地,仲裁也发展得不错。您觉得未来彼此之间会有竞争吗?或者说应该如何利用各自的优势去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我用一个比较简单的说法,称它为“港资港法港仲裁”,其实我们不是说你一定要用香港法律,或者一定要在香港仲裁,我们是说你有一个选择,这给到一个港资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多一个选择,让他们觉得:我可以用香港作为一个仲裁地的选择之一。
有一些企业的确比较喜欢选择普通法地区来做它的仲裁基地,所以给了一个选择,也就变成了吸引一些人可以通过这样一个解决争议的机制去投资内地、大湾区或者前海,所以首先我们要理解这是一个选择,不是说一定要这样。
其次,你问有什么竞争,竞争永远都是好的。因为竞争令大家互相学习,让当事人自己有一个选择,这是最好的市场化工作。我们说到前海的时候,我们希望它能更加市场化,所以这个选择令大家知道,他们可以选择深圳,深圳都也有很多很好的仲裁机构,又或者在香港也都可以,所以我们是希望通过这一个政策,能够令一些企业多一个选择,也体现了深圳,甚至乎整个大湾区的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特点,也令香港和内地的关系,或者说合作机会越高。
除此之外,合作的机遇一直都有,我记得应该是周一(9月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跟香港一邦仲裁中心签了一个合作安排。所以通过《前海方案》或者通过大湾区的方案,其实促成了我们两地的机构,仲裁机构也好、调解机构也好,人员也好,能有一个合作的机会,一起去做好这件事情。有一句俗话是“做大这个饼”,是不是?当前海的经济发展或是我们大湾区的经济发展得好的话,商业活动多了,其实发生争议的机会也都多了。因此我们其实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希望大湾区发展得好的同时,我们也能为整个区域的商业活动提供一个很好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保障。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前海方案》中提到要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当中包括金融和税务方面,我也想到刚刚落实的“跨境理财通”其实也提供了很大机遇。在这方面,您认为香港法律界在这些方面可以有哪些法律服务的机遇?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我觉得在任何的商业活动后面一定有一个法律基础,所以我们有时候说律师不是先去那个地方,而是一些做生意的人、商业活动先去的地方,律师就会跟着去了。所以我们提供的法律支撑很重要。
香港就法律支撑来说有两个优势:一个是促成交易,二就是解决争议。在促成交易上,恰恰是你刚才所说的那类法律服务上,我们是需要做很多功夫,我们也都有很多的经验,譬如在商业法规方面,香港在世界排名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未来如何利用这些经验,令香港作为一个平台可以达至大湾区的发展,我们希望可以做到。
金融方面我们也都有一些法规,还有我们在raise capital(集资),也就是集资的成绩也做得很好。譬如有人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要创新一个企业,他要去保障他的知识产权,又或者他到某些阶段要上市了,要去集资的时候,我们香港的法律法规都可以给到对方一个很好的平台,推展他的业务。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扩区之后的前海也希望吸引更多初创企业,但我们也知道,香港律师收费是“按小时计”的,那大家也很关心香港律师如果在前海,或者说内地提供服务,在收费方面会有所不同吗?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笑)我想就着收费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标准。但你说得很对,譬如初创的企业,他们如果要承担很昂贵的律师费,的确对发展会有一些阻力。我希望无论是香港的律师也好,内地的律师也好,都应该有远见:一个初创企业,如果你在它最初成立的时期为对方提供一些好的法律服务,而这个初创企业也能够好好地发展、甚至以后成为一间上市公司,用商业的说法就是一个长远投资到客户的发展上,所以我相信法律界的人士会知道如何去做好他们的法律服务,令初创企业有一个好的发展。我对两边的法律界有信心,他们都会注意这些事项。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中央政府日前推送5名香港青年分批赴不同的国际法律组织任职,增进国际视野,未来律政司在两地的青年法律人才对接方面,您觉得有什么可以做的?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我首先想说,内地有很多很厉害的青年律师。真的,我自己见过,他们非常有国际视野。因为他们有时候要处理的案件、或者他代表的企业是做一些很大的跨国商业活动的,所以你们也要知道内地律师是很有能力的,在香港当然也有这方面的优势。但是我想强调的是,其实两地的律师,在深圳、大湾区、在内地还有在香港的律师,我觉得我们应该要想的一个方向是我们有一个优势,就是我们有全世界两大法律体制的经验。普通法是在香港,成文法或者我们有时简单称为“大陆法”是在内地,所以其实我们两地的律师能够好好合作,发挥包括澳门在内的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其实对大湾区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你刚才特别提到的是关于我们年轻人的培训。我很关注,因为年轻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也是香港特区要发展的未来,除了你刚才提到的9月10日有五名包括香港政府的律师以及私人执业律师可以借调去三个国际组织之外,我还希望我们香港年轻人可以和内地,包括前海、深圳或者大湾区的年轻人有一个交流。通过这些交流,大家可以互相学习很多经验。譬如我们11日恰恰有一个类似的活动,我们在“愿景2030——聚焦法治”里面,有一个项目是请亚太区里面一些年轻律师,一些读书的学生(包括内地、香港、澳门等大学的),还有一些已经工作的,一起举行一个会议,讲他们每一个地方法律是如何获得公义支持。这些支持年轻人的工作方面,律政司不断在做。
深圳卫视驻港记者秦玥:司长,追问一个问题。正如您说的,内地在法律界有很多年轻人才,而香港社会其实也有一种情况就是“不知道”内地在一些方面发展得这么快。您认为应该怎么办?另外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提过,希望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您认为香港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助力国家?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香港的法律人才其实应该好好利用我们香港普通法的机制,助力国家参与一些国际公约的磋商,或者一些法规的勾画。当他们去做这些工作时,在一些国与国之间的讨论,或者是去磋商的时候,一定会从法律的观点提出很多意见。法律不单只是在国与国之间,也都包括在这个公约制定之后,要在自己的地区该如何考虑执行等等。所以我希望我们香港的法律人才有机会把普通法观点的意见提交给国家,国家也都可以考虑,变成他们去磋商的时候,他们出去的时候,就有成文法(大陆法)的意见,也有普通法的意见,这样去做其实是一个最好的方法。
最近我们刚刚有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我们在一个国际商议上,香港的律师包括政府和私人律师也都有参与,给国家一个意见出去谈判,将普通法和成文法的意见拿出去,这样就更完整。这也符合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到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我们才可以在国际舞台上,把我们说的国际化优势发挥好、还有我们如何善用法治这一点上做到最好。这个也符合了很重要的一点,即我们要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所以我觉得香港是应该这样做、也都可以这样作贡献。
至于你说很多香港人说自己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这个我想我们在目前大湾区形势下,有很多机会是可以通过探访或者沟通使大家知道彼此的经验以及长处和短处。所以是要通过沟通的,律政司也正在努力建立很多这样的平台,正如我也说了,我们的联席会议里面已经是提供了这类平台,如何去发展,如何去讨论等等,我们会继续努力的。我们先做的一个是调解,但是我觉得在律师界的沟通,我们希望很快可以做到,然后令法律界接触更多,大家可以互补长短。
作者:秦玥,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曾子瑾,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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